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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对挤压综合征的认识和救治水平
作者:徐少文,张茂    发布日期:2008-08-10    
徐少文,张茂. 提高对挤压综合征的认识和救治水平[J]. 中华急诊医学杂志, 2008,17 (9):901-903.

5·12汶川大地震造成的巨大破坏令世人难以忘记,同时也给此类灾难事故的医疗救援提出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地震导致大量建筑物倒塌,许多人被埋在废墟之下,发生了挤压伤(crush injury)和挤压综合征(crush syndrome)。此类损伤在日常医疗急救中也会经常遇到,若认识不足或处理不当会导致死亡和残疾等严重后果,必须引起重视,并努力提高相关医务人员的救治水平。
1概念
挤压伤是指四肢或躯干肌肉丰富部位受重物挤压,或者由于身体被动体位的自压或止血带使用时间过长,造成肌肉组织缺血坏死,临床上以受压肢体肿胀和一过性肌红蛋白尿为特点。当肢体受到严重挤压时,造成大范围的横纹肌溶解,产生肌红蛋白尿、代谢性酸中毒、高钾血症和氮质血症等以急性肾功能衰竭(acute renal failure,ARF)为特点的临床症候群,称之为挤压综合征。
2对挤压综合征认识的历史
1910年一名德国医师最早描述了挤压综合征的表现,那时被称为横纹肌溶解症(rhabdomyolysis),是发生在从废墟中救出的士兵身上的一组症候,包括患肢肌肉疼痛、无力和尿液呈棕色[1]。1941年肾脏病医师Bywaters最先将此命名为挤压伤[2]。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伦敦大空袭中,他发现4名年轻人压在废墟中3~4 h,被成功救出后却逐渐出现休克、肢体肿胀、尿色深、肾功能衰竭,数天后死于尿毒症,病理检查提示肾小管退行性改变和内有棕色管型形成。后来他在兔子的模型中证实肾小管中沉积的物质为肌红蛋白。Bywaters采用的治疗包括加热腰部以增加尿量、补充盐水稀释血液、增加血容量、使用咖啡因利尿等。1982年以色列的Better医师提出在救援现场进行积极的输液,可以明显降低此类患者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的几率[3]。
3病因和流行病学资料
挤压综合征常见原因为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由于外力挤压导致肌肉组织缺血;严重烧伤时形成的焦痂限制肢体筋膜间室容积,内部组织肿胀、压力升高而导致肌肉缺血;各种原因引起昏迷或醉酒时,长时间的体位固定可引起自压性肌肉损伤;还有一些情况如止血带绑扎时间过长、石膏夹板固定过紧、肌肉活动过度等也可导致肌肉损

作者单位:310009杭州,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急诊科、浙江大学急救医学研究所
伤。除此以外,多种非创伤性原因如中毒、高热、感染、癫痫持续状态、药物等也可导致肌肉溶解而发生急性肾功能不全,其发病机制、病理改变和救治原则与挤压综合征相同。
在各类自然灾害中,挤压伤发生率为20%;而在那些从自然和人为灾难倒塌建筑物中成功救出的人群中,发生率达到40%[4]。有报道一幢8层的建筑物倒塌,其中80%的人由于直接的创伤而死亡,10%只遭受轻微损伤,10%受伤严重,重伤员中70%发生了挤压综合征[5]。1988年发生在Armenia的6.9级大地震死亡25 000人,近600人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被称为“肾脏灾难”[5]。此后到2005年,世界范围内9次大地震中死亡人数超过217 000人,挤压综合征的伤员高达1900多人,其中需要透析治疗者超过1200人[5]。横纹肌溶解导致ARF的发生率为20%~33%,在ARF的发病原因中占到5%~10% ,其中创伤性原因占30%~40%。横纹肌溶解总的死亡率为5%,但受不同的因素影响而有变化。
4病理生理变化
肌肉受压后血供减少而发生缺血。肌肉耐受缺血的时间一般为2 h,缺血2~4 h发生可逆性的损伤,超过6 h 则出现不可逆的坏死。挤压暴力还可以造成细胞膜的直接损伤,离子通道开放,大量钠和钙离子进入细胞内,导致细胞损伤和功能障碍。
其次,挤压伤常伴有脱水、失血、细胞外液进入损伤部位而出现血容量不足,肾脏处于低灌注状态。伤员被解救出来后,受挤压部位恢复血供而发生缺血-再灌注损伤,中性粒细胞大量激活,释放各种氧自由基和脂质过氧化物,细胞膜功能受损和细胞溶解,导致更多的液体积聚在受伤部位。受伤部位羁押的液体量可达到细胞外液的总量,在体重75 kg的成年人中约为12 L[1]。
受伤部位恢复灌注后有大量细胞损伤产物进入血液循环,包括钾离子、磷酸、乳酸、肌红蛋白和其他毒性产物。肌红蛋白可以从肾小球滤过,通过铁离子和自由基的损伤而对肾小管有毒性作用,并在pH<5.4的酸性尿中容易形成管型堵塞肾小管[2]。这些毒性产物和自由基、炎症介质同样可以对全身其他脏器造成损伤,包括心、肺、肝脏、血液系统等,发生心功能不全、急性肺损伤、肝损、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等。
还有,挤压伤容易出现骨筋膜室综合征。因为四肢有若干由筋膜、肌间隔和骨骼构成的筋膜腔,腔内组织损伤肿胀,导致筋膜腔内压力上升,进而形成“缺血-渗出-水肿-血流阻断-缺血”的恶性循环,最终出现缺血坏死和挤压综合征。
5要熟悉挤压综合征的临床表现
(1)局部表现。一般肢体受压超过1 h以上才会发生挤压综合征,但也有报道发现受压20 min即可发生。其实即使是瞬间作用的暴力,只要强度足够大,就可以造成大范围肌肉的直接损伤,进而通过“渗出-水肿-压力升高-缺血”的过程引发骨筋膜室综合征和挤压综合征。受累肢体伤后初期可无明显症状,随后呈渐进性肿胀,皮肤紧张、发亮,出现红斑、水泡、淤斑,硬而压痛明显;远端皮肤发白,皮温降低;血管搏动早期可触及,后期可完全消失;受累肌肉收缩无力,被动牵拉剧痛;关节活动受限;神经分布区域感觉减退。典型的骨筋膜室综合征可用5个P来描述:①疼痛(pain),与损伤程度不成比例的异常疼痛或患肢被动牵拉疼痛;②肢体末端苍白(pallor);③肢体瘫痪(paralysis);④皮肤感觉异常(paresthesia);⑤脉搏消失(pulselessness)。
(2)全身表现。主要在解除挤压后出现,是由于血容量突然减少和毒性产物吸收入循环而造成。①一般情况差:精神软,体温偏低,眼窝塌陷,口渴。②意识状态改变:表现为躁动不安、意识恍惚,少数呈兴奋状态,进而出现淡漠、少语、嗜睡,严重者可昏迷。③循环系统:出现心率快、脉细弱,面色苍白、皮肤发凉,末梢循环差,低血压甚至休克,严重时发生心搏骤停。④呼吸系统:呼吸急促,或者深大,唇指发绀。⑤尿色和尿量:呈现红棕色、深褐色,尿量少或者逐渐减少。
(3)实验室检查。①血和尿肌红蛋白升高。血清肌红蛋白的正常值各实验室的标准不尽一致,但一般都低于85 ng/ml,挤压综合征时可以高达150 000 ng/ml以上。开始时血中肌红蛋白要比尿高,但随着排出,尿中肌红蛋白反而升高。②电解质紊乱,表现为血钾、磷升高,血钙降低。挤压部位肌肉坏死而释放大量钾离子,再加上肾功能衰竭排钾减少,血钾可以升到致命的水平。③血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时显著升高,可高达30 000 U/L,日本Kobe地震中甚至有伤员高达75 000 U/L,CPK水平与肌肉损伤范围成正比[6]。CPK超过5000 U/L时发生ARF的几率明显上升,需要积极评估和处理[7]。④酸中毒。肌肉坏死后释放出大量的酸性物质如磷酸、乳酸,肾功能衰竭时这些物质积聚,产生代谢性酸中毒。⑤氮质血症。低血容量和肌红蛋白的毒性作用导致急性肾功能不全,且组织分解代谢旺盛,大量中间代谢产物积聚,非蛋白氮、尿素氮迅速增高。⑥其他。可以有贫血、血小板减少、凝血功能障碍、心肌酶升高、低氧血症、高乳酸血症、肝脏酶升高等。
6提高警惕,严密观察,及时诊断
挤压综合征本身病情危重、复杂,变化迅速,并发症严重,如果认识不足和救治不当就会明显增加死亡和残疾的几率。因此,早期认识挤压综合征的高危因素和临床表现,及时做出诊断是提高救治效果的前提。
首先,仔细询问病史非常重要。要注意一切有可能导致肌肉损伤或肢体缺血的因素,包括醉酒、中毒、脑血管意外等昏迷时因长时间被动体位而导致肢体自压伤的可能,还要认识到石膏、夹板、止血带、抗休克裤等的使用不当也会发生挤压伤,并进一步发展为挤压综合征。要了解受挤压的范围和持续的时间,解除压迫后肿胀的时间和发展趋势,伤后患者精神状态、意识的变化,有无恶心、呕吐,尿色和尿量的变化。
其次,检查患肢的局部表现。注意不要等到出现典型的5 P征象才做出骨筋膜室综合征的诊断,在末梢脉搏还存在时就可能已经发生严重的肌肉缺血。因此,对于有肢体受压病史并出现肿胀的患者,动态观察局部征象的进展情况非常重要,如出现明显加重的趋势,应及时采取外科手段介入。有条件时也可进行筋膜腔压力和肌肉组织氧分压测定,但只能作为参考指标之一。
第三,注意患者全身的表现。包括精神和意识状态,有无合并伤,注意血容量不足的征象。特别要观察尿量和尿色,出现红棕色、深褐色或茶色尿时应高度怀疑肌红蛋白尿。对于非创伤性横纹肌溶解患者,尿色异常可能是引起临床医师早期重视的惟一征象。
第四,及时完成相应的辅助检查。测定血、尿肌红蛋白对诊断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尿常规检查简单有效,能提供尿比重、红细胞、潜血、管型等信息,帮助鉴别少尿的原因。如果尿潜血试验阳性而镜检红细胞阴性,可以粗略地判断存在肌红蛋白。尿微量蛋白能灵敏地反映肾脏损伤程度,但特异性不高。血肌酸磷酸激酶及其他心肌酶的检测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此外还需要测定血常规、电解质、血肝肾功能、血气分析、凝血功能、血乳酸等指标。核磁共振检查能评估肌肉损伤的范围,肌电图也有一定的帮助,有条件时可以考虑进行。需要注意的是,在临床病史、症状、体征提示挤压伤可能而实验室检查结果不支持时,仍应严密观察病情,以免延误抢救造成严重后果。
7尽早采取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
(1)采取正确的现场急救措施。挤压综合征的防治必须从灾害事故的现场就开始。按照现场急救的一般原则,在评估环境安全性和伤员情况后,尽快解除肢体的压迫。在解救的同时,应该积极给予补液扩容。保证伤员救出之前接受足够的液体复苏非常关键,可以防止救出后发生迅速死亡[1,3,5]。在汶川地震救援中就出现过这样的不幸。一般不建议大量地口服补液,因为可能存在腹腔脏器损伤,且挤压伤后胃肠蠕动受抑制,大量口服液体会引起呕吐、窒息的危险。尽可能建立静脉通路补液,首选等渗生理盐水,剂量为1~1.5 L/h[10~15 ml/(kg·h)]或者250 ml/15 min,使尿量达到2 ml/(kg·h)[3,5]。较长时间未进食者可以适当补充糖盐水,慎用含钾的液体如林格氏液[8],还可以输注人工胶体溶液。高渗盐水能以较少的容量达到液体复苏的目的,对合并颅脑损伤者有利。如果伤员被埋时间过长,估计保肢希望极小,或者无法接受补液治疗,可以考虑救出之前对患肢使用止血带,防止救出后血容量骤减和毒性物质吸收入循环而发生突然死亡。在尽快获得可靠的静脉通路、充分补液和严密监测后,再放开止血带或进行截肢。现场截肢只能作为最后的手段而不轻易采用[3]。
(2)院内继续进行积极的补液抗休克治疗。建立中心静脉通路继续补液,目的是维持有效的血容量,恢复脏器的血流灌注,保持尿量200~300 ml/h[3],甚至要求达到300~400 ml/h[2],直到尿中肌红蛋白消失为止(一般要等到第3天)。如此的尿量目标势必需要输入大量液体(6~12 L/24h或更高),必须严密监测心肺功能,防止容量负荷过大。在监测电解质的情况下,选用乳酸林格氏液,结合输注人工胶体、白蛋白,对有凝血功能异常者补充血浆。
(3)碱化尿液和利尿。肌红蛋白在酸性尿中容易沉积形成管型。有实验研究表明,肌红蛋白在尿液pH<5.0、5.0、5.5、6.5、8.5时的沉积率分别为73%、46%、23%、4%、7.5%。在每升液体同时输入碳酸氢钠50 Eq,使尿液pH维持在6.5以上。碱化尿液可引起代谢性碱中毒和转移性钙沉积,在血pH>7.50时可同时使用口服利尿剂乙酰唑胺,通过抑制肾脏的碳酸酐酶减少H+的分泌而促进HCO3-排出[1,3]。在足够的液体复苏后,可使用利尿剂增加尿量,加快体内毒性物质的排出。首选渗透性利尿剂甘露醇,其还具有容量扩充、减轻筋膜腔内压力和自由基清除作用。首次剂量为25 g,后续5 g/h,总量为1.5~2 g/(kg·24h)。髓袢利尿剂如速尿还有扩张肾血管、减少肾脏氧耗、增加肾小管血流的作用,但会产生酸性尿而有不利的一面[3]。对CPK>5000 U/L的创伤性横纹肌溶解患者,使用碳酸氢钠和甘露醇并不能降低ARF的发生率、透析率和死亡率[7]。
(4)纠正血电解质紊乱。挤压综合征时高钾、高磷和低钙血症非常常见。高钾血症的处理和平时一样,最有效的措施是进行血液净化治疗。低钙血症通常无症状,并具有自限性,不需要常规纠正,否则会引起更多的钙在损伤部位沉积而加重横纹肌溶解,以及导致转移性钙化和后期的高钙血症[4]。只有在出现心电图异常、低钙症状或拮抗高血钾时才使用,氯化钙比葡萄糖酸钙的效果要好。磷升高是由于细胞损伤释放所致,超过7 g/L需要处理。
(5)外科处理。筋膜腔内压力持续升高时必须尽快行筋膜切开。对于筋膜腔切开的指征还存在争议。不建议单纯以筋膜腔压力超过30 mmHg为阈值,目前主张在舒张压和筋膜腔的压力差小于30 mmHg时才切开。挤压综合征如果皮肤完整,在没有骨筋膜室综合征或感染时,只要患者一般状况和肾脏功能能够维持,可以不必进行肌肉坏死的手术处理。但对于开放损伤或坏死伴有感染、全身情况恶化时,应积极采取尽可能简单的方法进行扩创、去除坏死物质。
(6)血液净化治疗。挤压综合征最终有相当部分患者需要血液净化治疗。如经过积极扩容、利尿等药物治疗后,仍出现尿量进行性减少、持续高血钾、氮质血症持续上升、高血容量、呼吸循环功能不全时,提倡及早进行预防性的透析治疗,可以迅速清除体内过多的代谢产物,减少心血管并发症的发生。可选择间断血液透析(IHD)、持续肾脏替代治疗(CRRT)和腹膜透析3种方法。其中CRRT具有独特的优势,在资源允许情况下非常适合于危重挤压综合征伤员的抢救。而在地震灾难时,为有效应对大批急性肾功能衰竭伤员的抢救,国际肾脏病学会专门发展了“肾脏灾难解救行动力量(the renal disaster relief task force,RDRTF)”,有效地协调了1999年土耳其Marmara地震、2003年伊朗Bam地震和2005年巴基斯坦Kashmir地震中ARF患者的救援和透析治疗问题[9]。
(7)其他治疗。危重的挤压综合征伤员最好收到ICU内,进行连续全面的监测治疗。注意伤口感染(包括破伤风、气性坏疽)和其他部位获得性感染的防治,维护重要脏器功能,积极进行营养支持治疗。针对肢体的缺血-再灌注损伤,可以考虑早期使用抗氧化剂。高压氧治疗作为一种辅助手段,也有较好的效果[1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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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8-07-29)


DOI号:10.3760/j.issn.1671-0282.2008.09.001


关键词:



  • 引证文献(引用了本文的文献)
  • 1) 苏明丽. 对地震危重症伤员医疗救治的经验与思考[J].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9,25,5:
  • 2) 李效全. 5·12汶川地震伤员截肢时机对预后的影响[J]. 实用医院临床杂志,2009,6,4:
  • 3) 胡卫建. 区域性灾难医学紧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研究[J]. 实用医院临床杂志,2012,09,1:45-50
  • 4) 袁有义. 短暂缺血处理法对下肢挤压伤影响的研究[J]. 中华全科医学,2012,10,11:1796-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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