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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急救原则
发布日期:2003-03-27
1、遇到意外伤害发生时,不要惊慌失措,要保持镇静,并设法维持好现场的秩序。   2、在周围环境不危及生命条件下,一般不要轻易随便搬动伤员。   3、暂不要给伤病员喝任何饮料和进食。   4、如发生意外,而现场无人时,应向周围大声呼救,请求来人帮助或设法联系有关部门,不要单独留下伤病员无人照管。   5、遇到严重事故、灾害或中毒时,除急救呼叫外,还应立即向有关政府、卫生、防疫、公安、新闻媒介等部门报告,现场在什么地方、病伤员有多少、伤情如何、都做过什么处理等。   6、根据伤情对病员边分类边抢救,处理的原则是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先近后远。   7、对呼吸困难、窒息和心跳停止的伤病员,从速置头于后仰位、托起下颌、使呼吸道畅通,同时施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复苏操作,原地抢救。   8、对伤情稳定,估计转运途中不会加重伤情的伤病员,迅速组织人力,利用各种交通工具分别转运到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   9、现场抢救一切行动必须服从有关领导的统一指挥,不可各自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