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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用皮质类固醇成功地治疗了脑肿瘤所致的脑水肿后,逐渐被应用于严重颅脑外伤治疗,在世界上已沿用40余年。1997年,BMJ的一项系统性评价研究结果认为皮质类固醇药物可使脑外伤患者的死亡危险降低1%~2%[1]。但2004年10月Lancet发表的一项多中心国际性协作试验(CRASH),其对10 008例成年脑外伤患者进行临床研究,伤后第1小时使用甲泼尼龙2 g负荷量静脉滴注,随后48 h内0。4 g/h静脉输注,结果表明,皮质激素治疗脑损伤可使患者在脑外伤后2周内的死亡危险增加近3.2%,相关风险度(relativerisk,RR)是1.18 (95% CI 1.09 ~1.270)[2]。研究者认为,伤后2周内应用甲泼尼龙,未能降低脑外伤患者的病死率,该组患者死亡危险增加的原因尚不清楚,但与感染和消化道出血没有相关性。该研究的发表动摇了激素在严重颅脑外伤治疗中的地位。
施小燕,李珉. 再谈颅脑创伤与肾上腺皮质功能[J]. 中华急诊医学杂志, 2013,22(12): 1317-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