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伤害是儿科医生,尤其是急诊、外科和儿童重症监护病房(pediatric intensive care unit,PICU)医生常见的临床问题之一。按伤害发生意图可以分为意外伤害、非意外伤害两大类。临床上,对儿童意外伤害关注较多,对非意外伤害的临床研究相对较少。近年来,儿童非意外伤害案件频繁曝光,国家为此也修订相关法律,对相关问题讨论的必要性愈显突出。有鉴于此,笔者以儿科医生的视角围绕儿童非意外伤害流行病学、发生原因及危险因素、早期诊断、可疑病例的临床处理流程等展开阐述,并希望抛砖引玉,引起同道更多关注并进行更深入而全面的研究。
1 相关概念及标准
(1) 儿童意外伤害:是指突然发生的事件造成的儿童损伤,可由多种因素(物理、化学和生物因素)导致。在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儿童意外伤害被单独划分为一类,包括窒息、中毒、烧伤、跌落、溺水、动物咬伤、交通事故、自杀或他杀等。
(2) 儿童非意外伤害:是指存在主观故意,造成儿童各个时期的生理或心理不健康的状态。儿童非意外伤害包括躯体虐待、情感虐待、性虐待、忽视、体罚、校园暴力、自杀、自伤等。
(3) 儿童不当对待(child maltreatment):包括儿童虐待(child abuse)与儿童忽视。儿童虐待是指在身体、性、心理或精神对儿童的伤害。儿童忽视(child neglect)指未能妥善照顾儿童,包括未能提供足够的食物、住所、衣物或适当的监督,也包括未能提供充分的教育(教育疏忽)或医疗保健(医疗疏忽),还可能包括酒精和其他物质滥用。
2 流行病学儿童非意外伤害发生率很难获得准确的数据。根据(2016年3月出版的)美国Pediatrics杂志对2015年儿童暴力的全球流行状况系统综述和最小估计报道:有研究使用世界上大约一半的国家的人口基础数据证实,年龄在2~17岁儿童中,超过10亿的儿童在过去的一年中经历了暴力[1]。WHO也指出,在世界各地约有4 000 万年龄为0~14 岁的儿童遭受虐待与忽视。在美国,每年有超过650 000例儿童受到身体、性或情感虐待,其中,约4 500例患儿需要住院治疗[2]。Khan等[3]对因非意外伤害前往儿科急诊就诊的状况进行了调查,共纳入30 937例患儿,其中41.8%(12 931例) 存在儿童伤害。69.4%的患儿(8 978 / 12 931)伤害发生意图可被甄别,其中28.4%(2 551/8 978)为非意外伤害。总体来看,儿科急诊的非意外伤害占总急诊病例8.2%(2 551 / 30 937)。Gallaher等[4]对儿科急诊的非意外伤害病例进行了单中心回顾性分析,24 365例创伤患儿中,1 976例(8.1%)为非意外伤害。
我国儿科门急诊非意外伤害病例分布情况尚未见确切资料。但是,不能因为缺乏数据或者数据不准确而忽视这个问题,或者将此列为不重要的问题[5]。
3 发生原因及危险因素
国外许多学者对儿童非意外伤害问题做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一些理论和模型。在不同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下,风险因素有所不同,产生渊源也各异。但是正如图 1生态系统理论模型提示的那样,儿童非意外伤害不是单纯的医学问题,均存在深刻的社会文化背景,是多种因素参与作用的综合结果。儿童非意外伤害发生的危险因素也如图 1所示,包括个体因素(性别:男童好发;年龄:15~19岁死亡率最高,1~4岁次之;健康状况:早产、低出生体质量、残疾或缺陷、心理/精神发育障碍患儿好发;种族;心理状态等)、家庭因素(经济状况、父母文化程度、体罚式教育、父母对儿童虐待的知晓程度、非婚或未成年母亲、父母心理异常、吸毒和犯罪的父母、离异或再婚、单亲或家庭关系紧张、父母的童年受虐史等)、社会因素(社会经济的贫困、法律保障不健全、人口密度大和居住拥挤、社会援助服务缺乏和对虐待行为的容忍态度、邻里的暴力犯罪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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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儿童非意外伤害发生的生态系统理论模型 |
在美国,儿童非意外伤害就诊发现是救助受虐儿童的重要渠道之一。根据2012年统计数据,医务人员报告的例数占报告来源的10.2%,见表 1。因此,及时诊断的作用不应忽视。只有及时诊断,才能有效解救受虐儿童[2]。ICD-10国际疾病编码可推进临床工作的规范化、有序化。儿童非意外伤害相关的国际ICD-10编码见表 2。
排名 | 报告来源 | 比例(%) |
1 | 法律和执法机构 | 31.9 |
2 | 社会服务者 | 13.7 |
3 | 教育工作者 | 11.2 |
4 | 医务人员 | 10.2 |
5 | 其他亲属 | 6.1 |
6 | 父母 | 3.9 |
7 | 精神卫生专业服务人员 | 3.3 |
8 | 朋友和邻居 | 3.1 |
9 | 儿童日托提供者 | 0.4 |
10 | 寄养提供者 | 0.3 |
11 | 受害者 | 0.2 |
12 | 其他 | 15.7 |
国际ICD编码 | 疾病名称 | 助记码 |
T74.051 | 被忽视或遗弃 | BHSHYQ |
T74.152 | 受虐婴儿或儿童综合征 | SNYEHETZHZ |
T74.251 | 性虐待 | XnD |
T74.351 | 心理上的虐待 | XLSDND |
T74.851 | 其他虐待综合征 | QTNDZHZ |
T74.852 | 虐待儿童 | NDET |
T74.853 | 混合型虐待 | HHXnD |
T74.951 | 虐待综合征(未分类) | NDZHZ |
T74.953 | 儿童虐待效应 | ETNDXY |
非意外伤害是儿科临床最重要的诊断,它对患儿的未来生活影响巨大,甚至关系到这个年轻生命的生死。非意外伤害并不是一个完整的诊断,常被外伤相关诊断(骨折、出血、软组织损伤等)所掩盖,但是在具体的临床实践中,非意外伤害是此类患儿就诊的真正原因,外伤只是一种表象。在某些情况下,非意外伤害(身体虐待)的就诊可能为痛苦之中的患儿解救提供一次机会,如果错过了这个机会,对患儿未来身心发育的影响巨大。
尽管如此,非意外伤害的临床判断又是非常困难的。这是临床工作中最困难的课题之一,需要时间、经验和情感投入。诊断的最大障碍是在儿科医生的头脑中存在“情感障碍” [7]。针对儿童非意外伤害,儿科医师是否有足够的警惕?Tenenbaum等[8]对儿童骨外科医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评估包括对儿童非意外伤害认知水平、临床报告的态度以及儿童保护意识。研究队列包括130位儿童骨外科医生(62.3%医生有10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37.7%的工作年限低于10年)。当诊疗疑似非意外情况时,81.5%低年资医师表示会试图找出是什么原因导致的症状,高年资医师仅占61.2%(P=0.011)。
5 早期及时诊断
对于被虐待的儿童,就诊的临床经历可能迥乎不同,可能是社区服务者、教师甚至警察带患儿就医;可能是照顾者因观察到损伤相关症状而带患儿就医;也可能是施虐者因为他们也发现伤害过于严重而带患儿就医。有的情况下,非意外伤害(虐待)确定无疑。可是,有些情况下,外伤的真正原因却扑朔迷离,早期诊断除了需要接诊医生的细心、警觉以及责任心外,也需要接诊医生熟知可能存在非意外伤害的临床情况。
5.1 问诊中提示可能存在非意外伤害的临床情况在下列情况下,接诊医生应高度注意可能存在非意外伤害:(1)患儿监护人解释造成伤害的原因前后不一致,言语搪塞;(2)患儿亲属间对患儿受伤原因解释不一致;(3)对患儿受伤原因的解释不合乎儿童发育的一般规律;(4)患儿监护人给出的受伤原因无法解释患儿受伤严重程度;(5)患儿外伤或病情严重,但是寻求医疗救治明显滞后;(6)患儿监护人存在人格、智力、情感障碍等;(7)患儿与其监护人的关系表现异常(疏远、退缩、恐惧等)。
5.2 查体要点以及阳性体征非意外伤害的查体要点以及阳性体征见表 3。体格检查中,若有下列发现多提示非意外伤害:(1)多器官系统损伤;(2)不同愈合阶段的多发伤;(3)“图案型”损伤(烟头、指尖掐印、鞭痕、鞋底纹等);(4)其他不寻常位置的外伤(耳道、眼底、舌系带等);(5)无法解释的严重外伤。
部位 | 查体要点 | 阳性体征 |
一般情况 | ●生命体征 ●脉搏血氧饱和度 ●身高/体质量/体质量指数 ●常规检查 |
●异常生命体征 ●显著的低体质量/超重 ●冷/发汗的皮肤 ●卫生不良 |
头部 | ●头部检查和触诊 ●检查面、耳、颈部 ●检查口腔 ●意识水平,包括GCS ●瞳孔、眼球运动和视力 ●评价发声 ●婴儿的囟门 ●肌肉张力 ●确定运动强度和对称性 ●观察姿态 ●注意疼痛或压痛 |
●瘀伤、擦伤、水肿、其他软组织损伤 ●耳道内血或脑脊液 ●牙齿缺失 ●意识异常 ●瞳孔大小或反应异常 ●高亢、弱、或尖锐的叫声;嘶哑的声音 ●囟门张力增加 ●肌肉松弛或僵硬 ●不对称运动 ●姿态异常 ●疼痛 |
躯干部 |
●检查前后躯干部 ●观察和听诊呼吸 ●注意呼吸用力情况 ●评估皮肤颜色 ●听诊心脏 ●脉搏触诊 ●评价毛细管充盈时间 |
●瘀伤、擦伤、水肿、其他软组织损伤 ●疼痛表现 ●呼吸速率增加或用力呼吸 ●皮肤苍白或发绀、斑驳 ●心律失常 ●脉搏弱或不存在 ●毛细血管充盈时间增加 |
腹部 |
●腹部视诊 ●听诊肠鸣音 ●腹部触诊 ●上次进餐的时间 ●排便习惯和上次排便日期 ●最近排尿时间和尿液特点 |
●腹胀 ●疼痛、压痛或肌紧张 ●瘀伤、擦伤、水肿、其他软组织损伤 ●恶心/呕吐 ●血便 ●血尿 |
外阴部 | ●检查外生殖器和臀部 | ●瘀伤、擦伤、水肿、其他软组织损伤 ●出血 |
四肢 | ●检查四肢 | ●观察步态 ●瘀伤、擦伤、水肿、其他软组织损伤 ●疼痛 ●骨折或骨关节脱位 ●肢体障碍或跛行 |
患儿可能遭受一系列的伤害,伤情从轻微到危及生命。伤情严重的患儿甚至需要高级生命支持后给予再评估。这一初步评估可能需要一个创伤反应小组和儿外科医师。如果就诊医院条件有限且患儿伤势严重,可能需要及时转运。非意外伤害可疑病例的临床处理流程见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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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儿童非意外伤害可疑病例的临床处理流程 |
儿童是社会的未来,儿科医生的工作职责就是保障儿童健康福祉。减少儿童非意外伤害,建议开展以下工作:(1)在立法、行政管理和宣传教育上,保护儿童的合法权利,防止虐待。为保护儿童的合法利益,我国已经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包括《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和《收养法》等在内的一系列有关儿童保护的法律,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根据2016年3月1日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 ,发现家庭暴力须报告。
首部《反家庭暴力法》要求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及时制止所发现家暴行为的义务。法律要求相关的机构,在工作当中发现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可能遭受家庭暴力,就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告,不报告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然任重道远。( 2)寻求政府部门的支持,设立儿童虐待和疏忽援助中心,建立儿童保护工作网络,开展监督和监测工作。(3)进行有关防止虐待儿童的宣传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儿童成长环境。(4)对儿童进行自我保护教育,使其能够警惕、识别和躲避可能发生的各种暴力事件,以及提供求助和举报方法途径。(5)加强该领域的科研工作,确定危险因素,提出预防策略。
[1] | Hillis S, Mercy J, Amobi A, et al.Global prevalence of past-year violence against children: A systematic review and minimum estimates [J] .Pediatrics, 2016, 137 (3):e20154079.DOI: 10.1542/peds.2015-4079. |
[2] | 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Administration for Children and Families, Administration on Children, Youth and Families, Children ' s Bureau.(2013) .Child Maltreatment 2012.[N/OL] .[2016-01-27] .http://www.acf.hhs.gov/sites/default/files/cb/cm 2012.pdf. |
[3] | Khan U, Hisam B, Zia N, et al.Uncovering the burden of intentional injuries among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in the emergency department [J] .BMC Emerg Med, 2015, 15 (Suppl 2):S6.DOI: 10.1186/1471-227X-15-S2-S6. |
[4] | Gallaher JR, Wildfire B, Mabedi C, et al.Intentional injury against children in Sub-Saharan Africa: A tertiary trauma centre experience [J] .Injury, 2015, S0020-1383 (15) 00691-9.DOI: 10.1016/j.injury.2015.10.072. |
[5] | 丁宗一.重视儿童虐待的现状[J].中华儿科杂志,2000,38(9):582-584.DING ZY .Child abuse and neglection:an important health issue in China [J] .Chin J Pediatr, 2000, 38 (9):582-584. |
[6] | Janssen TL, van Dijk M, Al Malki, et al.Management of physical child abuse in South Africa: literature review and children's hospital data analysis [J] .Paediatr Int Child Health, 2013, 33 (4):216-227.DOI: 10.1179/2046905513Y.2016060100091. |
[7] | Speight N.ABC of child abuse.Non-accidental injury [J] .BMJ, 1989, 298 (6677):879-881. |
[8] | Tenenbaum S, Thein R, Herman A, et al.Pediatric nonaccidental injury: are orthopedic surgeons vigilant enough? [J] .J Pediatr Orthop, 2013, 33 (2):145-151.DOI: 10.1097/BPO.0b013e31827b7b0c |